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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

通知通告  发文时间:2025-06-05 10:28:40   浏览次数:

涞源县人民政府

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

涞政规〔20251

 

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治,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《河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〉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全县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。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涉及17个乡镇、245个村庄。

二、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,应当科学选择树种,合理确定规模,采取水土保持措施,防止造成水土流失。

三、违反本公告规定,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《河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〉办法》予以处罚。

四、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可到涞源县水利局查询,地址:涞源县广昌大街144号,联系电话:0312-7321323。

五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为5年。

特此公告。 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1.涞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

2.涞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涞源县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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